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🕉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🍵)发展的若干措(🤠)施》(以下简(🎙)称《若干措施(🏦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🐝)意到,对于(🕉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👪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🔣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🛩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🖊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🏴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🎇)求等数据归集和(🏟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🕙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🍽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💩)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🍿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🌾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🔒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⛑)入涉及的主(🎸)规格(🙉)、参照药(🏅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🥌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👷)医保目录(🍯),创(📋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💎)局医(💎)保中心副(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😇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🗼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🕝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👬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〰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🔑)诊疗需求和患者(🥟)合理用药权(🛁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🥑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🔷)品和商保(⬜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🔷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📉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🏿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🤭)目录”(以(🕋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🐁)药(🐁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🏥)司长(😦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🐷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🌫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⏲)新药目(🥣)录与医保目(🎠)录同时(🐠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😛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🔫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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