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♿)创(🥣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📗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🕓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📠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🈶)药企业、科研(🤦)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🔗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🌍)康保险(⏫)扩大(👽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🎧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🧓)定的(🥃)长期投资,培(😉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🏫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🔭)受(🐯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🤬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🦊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🌰)织实施创新药物(🏊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❎)传染(👽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🍺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🏉)药(🎨)品配(🥙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⛏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㊗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💛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🥙)用名(⛄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🎵) 《若(🎞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🎢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🏋)公共卫生事(📦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🛤)次文件(🎙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✏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🚃)目录”(以下称(💧)商(🌓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🦍)创新程度高(🕡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💨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⛓)医药服务管理司(🗨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🥍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🌟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🚎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✋)值创新(🤴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🚉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🐊)商保创新药目(🍾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🥁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