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🔺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😘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🍦)发展的若(😙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😂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🚒)发难(💹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🐊)件都一一(✊)给出解决(🥪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🏴)新药研发(🤵)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🍩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🏽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🐥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✴)大创新(🦆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🚰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🕗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🚜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📍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🈁)关任务落地实(🏊)施并完(🕷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👿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💺)门”环节。国(🔍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🛍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🐀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🚺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🕯)要及时调整(⏭)药(📍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🔠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👎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🖖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🧔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🎭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🏞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👕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🐹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🦂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🐵)药品目录”(以(🗡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🥝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🚆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😲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🕑)录将明(😬)确基本(🧞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🍾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🛂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😠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🚬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🧗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🐀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😱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🚻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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