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🈺)生健康委(🔓)印发的(🎡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🥒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😓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📗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🔄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🍝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😧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📡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🖨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🤑)的长(🎺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🐖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🦉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📍)绕(🍜)药品目(👒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🕐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🔄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😘)技(🖖)重(🥖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🦕)点领域,推动(💌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🥑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🚝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💿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😲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🌮)临时采(🤱)购绿色通道,保(🤨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🏿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🎾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😣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🔮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🌪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🅿)件的(🐐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📏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💋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⛩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🍮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🉑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😱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🎽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👋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🔔)示(💼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🥍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😂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🔲)主(🛁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🤣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🐕)商保(🐨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🙄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🤬)荐,而且价格应(🌯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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