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🖨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🦗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🚮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🖇)业界关心的创(🈷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🍨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👬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📲)析,开(⏫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🌫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😃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🈂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🎃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🍔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🌹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🍧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👔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✂)及的主规(🔌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🛺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😜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🤯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🕟)重点(😨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🚕)。 此(🎽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🏿)门”环节。国(🏭)家医保局医(🍐)保中心副主任(🐠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🔜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🐪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🔔)医疗机(😟)构于药品目录(🌊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🕟)品配备或设(🍻)立临时(🚙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👁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😒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📘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🕳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🐦)共卫生事件等(🎢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🧀)提(🌛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🔨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🌱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⬜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🍔)保创(🕚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🦆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🐤)布会现场获悉(🛃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🤭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⬇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🚊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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