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🛡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🎍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⚓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🐕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🦅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🍓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📐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🤔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🌏),提(😦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🌷)件提出,鼓励(🥕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💡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⭐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🧡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🚪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😟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✊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🛤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🌽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🏩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👡)事会,根据需(👤)要及时(🌋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👋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😻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🚁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🧓)。医保目录内谈(🐝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🔦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📀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🎲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😭)关部门研究临(🤙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🚀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🔚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😯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🏟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🗑)。 (♟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🖲)局医药服务管理(🎏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🐝)药目(😗)录是健(🚣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🍒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👿),“国家医保局计(⛹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🚃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😌)业(🛎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🚅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🥒)药品是推荐(🔟)进入(🦌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⏲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💘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🕙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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