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⛄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🔃)给出(💗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🍿)求(📁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🕤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🔜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👝),文件提(🤡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🤫)资规(👝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💃)外(🍥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📹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🐏)医保部门给予点(🛬)对(🐄)点政策指导(✈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🕒)可(🚊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🔞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😧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💅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🦃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😰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⚡)构于药品(🌓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🐩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🥂)立临时采购(🙌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🕔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📚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🕷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🙋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🔴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🌁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🐾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🉐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👿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🔇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⏭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😁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😧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🔸)调整,程(⏱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🗒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😏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🎽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🚮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♋),这是(📷)市(🤑)场行为(💀),市场(👘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⬅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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