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👫)新药高质量(🎃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⛱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🥪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🔹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🍿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⭐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🥥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🏧)研发需求(🧟)的数(🛵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👀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🏵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😠)面,文件(🗽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🍷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🐦)长期投资,培(😑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😨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💐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😋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➗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♎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🗓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🍇)1日在(🍗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😔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🏕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😡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🥞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💱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👟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💍)个规格的(🔡)限制)。 《若干(🏕)措(🚞)施》提出,定期调(✍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🚛)重大(🌧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🐖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🚼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🌒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🛸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🦉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✳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🌿)。” 黄心宇(😛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🚪)保(🏥)局计划实现商(🛫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🥖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🤬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🦌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🥕)是“强(😀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🔰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🐻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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