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💀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👖)发布。中新(🦕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⤵)企(🏨)发展困(🐽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🕦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🤾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🏻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🔃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🏾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🗓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🚜)企(🎉)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🤵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💕)创新效(🏾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🔉)康保险(👐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😡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🐻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😼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🏴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🔖) 另外,文(🚇)件提出(😯),上市申(😱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🥣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🏹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⚓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💸)疗机构。 (📹)《若干(🦊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🥣)保定点医疗机(💴)构(🆗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🆖)用药权益(🚙)。 (👌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⏰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🧝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🦀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🈁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🥖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📪)称商保创新(🏏)药目(🎆)录)。重点纳(🎯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🗻)保(📺)局医(🚊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📑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🌜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🎨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💗)是(🌍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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