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🗃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⏰)展困境——“研(🧕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🧥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🐃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🕵)品(😶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🍮),鼓励商业(🎾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🗓)药(❇)投资规模(🔐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🗣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🥤)点政策指导(🎟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🎚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🐭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👩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➕)目(🔵)录(🍤),创新药也(🧘)常卡在(🛄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🔳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🈶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📇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😓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🐷)时调整药品配备(❇)或(🤽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😶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🛴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👄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😫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✅)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🥏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🐚)径。 (🎂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🤙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🌱)范(🍿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👄)保局医药服务(🍤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🐢)保创新药(⏳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🍆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🏖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⤴)付渠道(❣)。” 黄心宇(🎤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🍖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😨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🍮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🐖)中(🌐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🌪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😎)荐,而且价(🚂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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