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📔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💜)布。中新健康(🏚)注(🕘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🏙)院难(🔦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🛀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🥪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🐸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💪)发”。具体来看(✍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😇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🎣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🗒)业健康保险(➰)公司通过创(🔅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🥛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🎤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🕷)目录准入涉及(🎙)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🔖)药、支付范围(🚷)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🔎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🔡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📐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📢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🕖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🍽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🐶)策解读(💓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🏰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🌠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🌏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😔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⏬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👾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💧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🦒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✂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🌽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⏰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🍶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😆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🍮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⬜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🚖)提供新支付渠(👤)道。” 黄心(📻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🌱)步调整(💚),程序基(😣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🍲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🐒)不同的产(🕵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💍)可能(✨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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