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🥕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💁)《支(📠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⛳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🧟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🎚)便提出“支持医(😵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🐟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😰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🆒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🕟)求的数据(🏋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Ⓜ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🉐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🕚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⚽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🏺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⛄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🌹)门(🥖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😏)入涉及的主规(🈂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🥜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😹)专门提(🗻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🌍)病、儿童用药(🔘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⏰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🌇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⏺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🥡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🎊)录数(🔉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🔐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🍝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💹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📽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🐏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😴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🏳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🎥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🚌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🍥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🆗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🍆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🤭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🚑)渠道。” (🎄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💑)保局计划实现商(👵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📍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🤨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🧜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✖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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