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🔒)保(🛏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💆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✊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🐂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🤐)配创新药研发需(👍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🚲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✈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🛩)率。 (🥃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🏰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💚)新药,企业(🧖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🚅)部(🔡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🏞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🚆)统筹推动(💔)创新药研发(🈺)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😿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🕙)、儿童用药、罕(Ⓜ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🌬)发(🧘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⏪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🏡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🥧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🏸)判药(🌅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🛐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⚽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📳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😼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🏎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👷)付范围的可行(👆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🙄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😃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🤭),“商保创新(🔠)药目录是健全(🦇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📹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⛽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🕥)家医保(📫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🐓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🌷)报(🗾)两(👲)者(🤲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🌹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🛥)是推(🎏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🕴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👧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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