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🚞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⏭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🦗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⛴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🕑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🔃)资规模。鼓励(🥣)商业健康保(🍀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🥫)研发(📑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🆒)的耐心资(🐫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🕷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🧟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🔷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🏆)点(🥉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🚜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💹)在医院“进门(👇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🚧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💦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🌯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🥋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⬜)新(🗃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🥫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📔)行(🖇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🐆)商保创新药(🗃)目录)。重点纳(🎣)入创新程度高(🗾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🌘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🐆)服务管(📜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🛸)目录将明确基(🖐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😯)新药提供新支付(⏬)渠道。” 黄(🛃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🚥)家医保(🚀)局计划实现(🏮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🎆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🎒)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🔇)发布会现场(🥟)获悉,商保创(📕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🔭)是“强制”。国(👊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🐛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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