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💅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🍤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🐚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♍) 《若干(🦂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🥧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❔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🛷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🧜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🛡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🐤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🤛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🐿)的主规格、(🚭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📭)到(🍼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🕷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💪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🧠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🛒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😥)发(💓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🌹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👑)更新公布后(😗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📊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🚛)床(🏉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🥪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💤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🛅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💨)内药(🖍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🚥)”限制(即同一(🐄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🐈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🗓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❓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📅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🕍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🦑)另外,此次(♉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🥀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🍷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🔁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🔸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🙉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🤤),为超(🎂)出(🦃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⏳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👓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🧜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🥤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🍡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🚮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🐄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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