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🦊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🌡)的《支持创新药(🛹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🤴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🎤)发适(🎄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🍗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🚋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✏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⭐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♓)点政策指导(🗾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♒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💝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⏺)重大慢性(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📦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⌛)录,创(🧙)新药(🍪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💆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🏕)创新(🔰)药积极进(📸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🌴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📀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🧠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🔢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🔇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👍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🌅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🔽) (🌤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🦊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🙀)称(💩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🏂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🌤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😖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🆑)创新药目录(📲)是健全多层(🔐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🚔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🕹)保障(🤯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🤔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📆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🎸)步调整,程序(📢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📔)报两者(📠)。” 中新健(😹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⭐),商保创新药目(💽)录中的药(🐸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💊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🥋)推(🕛)荐,而且(🕜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🧟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