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💤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🥇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🏍)干(🚽)措施》(以(🤝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🚨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👷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😃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💑)数据(💙)产品,支持(💶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🥁)康保险扩大创(🔁)新药投(🐦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🐹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🍸)的长期投(✏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💦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🦁)指导。医保(🤕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🍚)药、(♒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✂)药物研发国家(🙌)科(🔃)技(🆙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😢)病、儿童用(🎀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🗂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🚽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🆑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🚟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🍜)疗机构于(💔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🏔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🐟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🕙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😦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🔴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🌔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🙉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🈳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💲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📶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🐵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⏸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🍲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🖖)新支付(💝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🍉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🤔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😙)健康记(⏬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🔒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🐃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🉑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🍔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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