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🍆)7月1日(🚣),国(✖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🌥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🛹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🛢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🎶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🚽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🍑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😛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🎖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🥤)及的主规格(🏘)、参(🆘)照药、支(🦇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🐂) 在统筹推动创(🏼)新药研(🏂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🍾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😒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🎑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🛅)国栋(📈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🥇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💣)医保定点医疗(🕕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🏺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🐖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🍗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🐻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♿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🍠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🙃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🐔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🔳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😍)超出基本医(🏞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🔜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🍥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🚠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🕸)出基本(💠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👓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🛢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🚻)步调(😈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🏅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🚹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🎩)局相(🏒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🥔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🤚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📑)且(👫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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