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🤔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🏵)发(🐠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📚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🌽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🐇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🔻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🕥)临床用(🐥)药需求等(📞)数据归(🎉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🐀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💚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💧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💺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👎)药投资基金(🤝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🔆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🎠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🧐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🥖)在统筹推(🏐)动创新(🏊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😖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🕰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🥫)医(🌽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🐤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🆓)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🌡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👍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💢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🕚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🏆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🔗)围的可(🔈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🍀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🥗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🛺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📼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🤩)心宇进一步(🕑)表示,“国家(🎙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🐰)录同时(🍕)申报、(🏝)同(🗿)步调整,程序基(🐅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🤟)、商保(🔂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🌜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🎥)同的产(🖌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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