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🤷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🙆)院(〰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🤰)干措施》首条(🧐)便提出“支持(♓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😗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㊙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🧓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💙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📟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🐊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📥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🆘)重大(🙄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🌧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🔛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📳)药(🐥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🔀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🔤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🍱)入(🤞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🔡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📱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🦃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📆)者合理用药(🕥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🏋)数量、药占(🚟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🎃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🎊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🗝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📫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🌾)商有关部(🎌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😖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🚼),此次文件(🚮)中的(🚯)一大亮(👚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🥇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🎵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💧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🥝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♏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✅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🌇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🕌)目录、(🥖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⬛)关负(🥜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🏹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🐪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😁)为,市场的边界(🐂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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