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👖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🦂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✉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🐧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🏗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🐩)决措施(😿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👵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😣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🍙)药投资基金(🦓)等多种方式,为(👐)创新药研(🚵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🤾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✴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🔋)得国家(🕷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🌎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🛄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❗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🚼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🛸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🔪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💴)药品配备或设(🗝)立临时采购绿色(🏘)通道,保障临(🔂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🎤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💾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💿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♈)公共卫生(🚛)事件(🏽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🌮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👧)大(🐡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❗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🦅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⏺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👴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📢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🔴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🤶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🚧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😔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🤜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🏞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🤩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🦑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🚗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🍦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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