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🔧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🐠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✋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🐿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🖕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🌪)用药需求等(⌚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📲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🕣)业(👤)健康保险公司(🏷)通过(📵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🐛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🗳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🙇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🤮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🐰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📻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🍭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🚏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👰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🌁)时(🙎)采购(🎊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🗽)疗机构(📝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🍭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🖐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🌞)不(😑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🅱)同一通用名(🏼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😂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🌑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😓)药纳入医(🎗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😇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🐍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🆙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❗)立“商业(🏢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🕎)床价值大、患者(🗃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💘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🌙)用(🚀)药保障体系(🚲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🏍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🐅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🛫)、同步调(🔽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🐌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✈)康(🕺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🕦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🎾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🍔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🥕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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