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🚊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🍍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💓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🌅)要(🗺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🕒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😠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🗝)确定研发方向(👀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💙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🔸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🦕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😯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🗞)保部门与企(💔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⬛)支付范围等(🌘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🖊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🗣)大专(🥁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🔈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⏹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🐗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🤬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🚰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🔨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🕥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📯)品目录更(🕕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🐡)立临时采购绿(🚉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⛎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🚍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💑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🌹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⛪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🍯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🧞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🤦)著且超出基(🌅)本(🎰)医保保障范(🕶)围的创(🏘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🏚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🏳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💋)的(🐚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🌔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🐯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🥢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😽)本一致,企(♈)业(🕜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🍪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🖋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🔜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🌫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📰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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