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🥣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🦑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🕚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🗨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🌶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❓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🎊)国(🙊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✖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🌷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📑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🏖)创新药投资(🏐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💪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💤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🛐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🤡) 在(👖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💛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🧥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🐚)多部门联(🛸)动的(🚼)支持机制。 此(💂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🥧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🧝)立临时采购(🏁)绿色(🔌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🤚)疗机构用(🎇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💞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📊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⚽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⛰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🎃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🚳)条件的创新(🛌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😪)等特殊情况必(💉)需的(🛬)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🍐)部门研(🏈)究临时纳入(🎎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🌑)外,此次文件(👞)中的一大(🍮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🏎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🌦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🐈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📰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🥡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💎)家医(🔵)保局计划实现(🈲)商保创新(⛲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👻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🥏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🏌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🍇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🦀)用的是推荐(🚋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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