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🏖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🔧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🐣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🔑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🚜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😉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🏤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🌀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🥧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😬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😮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🐵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🗝)商业健康保险(🍊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🥫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🐍)的创新药,企业(💯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🛤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💹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🚸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😅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📏)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😃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🀄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♑) 此(🧟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💃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📢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❣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😗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⏬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😎)和患者(🐶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📅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🍊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🛫)药品和(🌐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🦈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🥈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🚞)部门研(🚢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🚢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♊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🍇)家(🔍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👄)边界,为超出(🤳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👽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🍣)创新药(🥂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🔋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🚳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⚡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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