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🔁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📼)发展的若干措施(🏑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📄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💥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👹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🖐)”。具体来看(🐉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🤔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📒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👗)发方向、布局(🙄)研(🛸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🆎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📭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🈶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🐆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🦆)步申请医保部(🏫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⛩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😝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💈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🕊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🆒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👲)联动的支持机制(🐁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🍲)“进(🛴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🆒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⚾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🌚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🐜)临时采购(✡)绿色(📝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🌤)新药目录(🖍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👴)干(🕳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🍷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🛏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🛸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🌻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🚋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🐛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👗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😭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📉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🔂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🏧)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🔑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🦈),企业(👛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📊)报两者。” (🌨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🈷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😨)产品设计(🔸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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