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🌾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🔛)决措(🌶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😊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💜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🚈),提升创新效率(🦁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⛪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🐕)品监(🤲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😺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🚼)政策指(🍎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🚑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🍩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📿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🍵)药物(🏘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🥁)慢(➿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🤯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🧤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😜)解读发布会(🌠)上强(🐚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🥎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🍓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♓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🥧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🏬)药品(✈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🆒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🏢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🗝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🤓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⏯)“一品两规”限(➗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📤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🎃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✅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👅)创新药品目(⤵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🚚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🖇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🏬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🕠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👮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🐛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🕰)为,市(🥃)场的边界(🚃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🤱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😫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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