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⛳) 7月(🕛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🏰)施》(以下简(🥁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♉)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🔼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❗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🐯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🕊)确定研(🥚)发方向、布(🐬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🍛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🔽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🚅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🌏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🛐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🅾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🔎)围等开展交流(🏕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🈶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🚧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🐅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⏫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😅)副主(🏟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🔪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♋)等为(🗜)由影响创新药(🚢)配备使用(🏺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🛶)和商保创新(🐎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🚯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⛷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🤵)本医保药品(🥅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🤪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😏)件(Ⓜ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🎲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😕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🐶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🏧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🤧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🔅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😨)家医保局医药服(💩)务(🌌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🛀)承受力的高价值(🧦)创新药提供新(🍝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📵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💫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🐒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✅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⛎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😜)界在这里,所以(👐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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