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🍧)药高质量发(🚱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📌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🦌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🍼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😂)药需求等(😳)数据(🚪)归集和分析(🐎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🌆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🧥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🕖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😹)市申请获得(🙀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🐹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🉑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😝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🕒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🌌)多部门联(🐾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📠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🏩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🧞)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📠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👠)》提出,鼓励医(⛲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🕺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😞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💮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✈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🔢)将符合条件的(⛽)创新药(👓)纳入医(🥊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🔽)情况必(🥕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🌚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🍲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🔱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🈷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⬆)保保(🖼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🍸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🌙)新药目录是(🏴)健全多层次(😭)用(🦀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😻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🧖)付渠道(🐭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🕸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🐐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⌛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🔗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⛺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🚑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🌍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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