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🍑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🏣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♊)付难”,文件都(🌇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🔯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🌧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🌹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🕳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🔁)资,培育支(🚒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👲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🔸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😲)指导。医保部门(👴)与(🕊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🌸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🥌)创新药(🌽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🚘)实(😮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🐣)也(💬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🕐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🧢)医保定点医疗(🙅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🤵)布后3个月内召开(✡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🛂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🤴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🗓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➰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📮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🏂)新药(🐄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🖥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🔁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🎉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💻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🙎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🧑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✍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😥)承受力(🐈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😧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💏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🆚)保局计划实(👩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🈺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🆗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🤦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🤜)入商保,并不是(🔖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🔐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🛏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🐴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🚩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👑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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