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📿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🎎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💘)医药企业、科研(♌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🖖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📬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👴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📐)施创新药物(😻)研发(🥄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🍯)病、(➡)高发重大慢(🔘)性病、儿童用药(🏆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🍊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🛶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🖊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🤾)医保中心副主(🚯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😔)发(🤷)布(💨)会上强调,首要(📣)任务是推动(😝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🌫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🧣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🆕)权益。 此外,不(🤕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🏑)使用。医保(🕝)目(🚴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🍤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🚎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🤦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🌡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🛀)付(🐃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⏭)点纳入创新(🎙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🚨)。 在(🤘)发布会(🎄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🚝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🐬)录是健(🥙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🔵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📱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🚂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🏀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🎂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🏉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🧠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🕓)关负(📻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💔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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