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👼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💗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🚟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🙄)创新药研(🐛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🔷)药研发(🎐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💂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🐍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🐎)康保险扩大创(🏉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🆖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🤷)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👨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🗑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🔥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🚰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🦗)展交流。 (🚪) 在统筹推(🎮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🦐)实施创新药物(🚶)研发国家科技重(🧐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🐚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🤭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👎)主任王国栋1日在(⛎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🐵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🧙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🛢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🏿)需求和患者合(🦅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🍓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🔆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🌌)药目录(🌖)内药品可不(👁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📴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🤑)基本(😼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👶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🌗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🤢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💌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🕕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🤲)床(🔌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⏭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🥘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👐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🕊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⏹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💮)调整,程(💻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📸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💛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🍟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😧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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