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✅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💿)《若干措(❤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🧑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🧡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❇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😦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❣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🏛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📕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👟)出(⬇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🏐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🔝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🙈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🚟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🐼)重(➗)大(📵)专项,聚(🥢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💉)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🎱)物研发相关任(🤨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♋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🗳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🏟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🔮)推(🥧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💪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🥌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🤭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🏕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♊) 《若干措施(🌌)》提出(😳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🌐)“保基本(🛋)”的基(🌭)础上(💒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🏏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🚉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🤶)情况必需的创(🚣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🗨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🙀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🙃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👆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🦆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🕶)录是健全(🛍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🥂)保(💧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💳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🏁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🌩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🍹)进入商保,并(🔏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📄)是推荐,而且价(🔸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