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〽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🔣)决措(🖕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🦍)好疾病谱、临床(✋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🛶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👦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🚈)保险扩大创新(👣)药(🍣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🕐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📞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🚾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📹)可围(♓)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🚈)涉及的主规格(👅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🧝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✝)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🕎)解(♉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🆘)药积极进(Ⓜ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🌎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🚌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👙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🥎)商保创新(🏽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🎌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🌖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⛎)究临时(😑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⛄) (🤘)另外,此(👿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🙅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👼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🐁)纳入创新程(👰)度高、临(📺)床价值大(👔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🚒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🛡)药。 在发(🍬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❗)黄心宇(💟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👴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🦆)道。” 黄心宇(🐊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😟)与医保(❔)目录同(🎙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🚭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♑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🦒)家医保局(⛺)相关负责人表(💬)示,“因为不(🕣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🔖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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