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🍅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🌏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💾)医保数(⏮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🥔)到要依(🦗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👺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🐧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🔌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🐗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💘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🗃)心资本。 另(🦑)外,文(🔱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🛎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🔩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🔼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📓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🚡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🏝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🐶)节。国家医(👋)保局医(🐵)保中心副主任王(👨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🥥)创新药积极进入(⛔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👂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🤾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🕳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😪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🥦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🍪)药品可不(💬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⛓)措施(🆗)》提出(💯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🥣)坚(🆘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💶)序将符(🐉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😇)。应(⬜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❣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🧘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♒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🌏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🛎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🧦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🌕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📄)是健全(🌠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♐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🙃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😖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🕦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🏁)入医保药品目(🏈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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