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🤲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🏳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🔲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🥘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🐿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🐾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🐌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🏇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🏒)提供稳定的长期(👥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🔼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♑)导。医保部(🎿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⏹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🌰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🏡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🗄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🆖)、儿童(🥙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🐉),即使进了(🤽)医保目录,创(🗼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🍾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🖍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😹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💌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🈶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📮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🔭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🌥)公共卫(🧠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⛰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♏)新药品目录”(以(⏫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👒)纳入创新程度(🚄)高、临床价值(🌞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💼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🕘)医保保障边(🎬)界,为超出基本(😯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🍝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📅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🧦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😉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🤺)者。” 中新(🎰)健(⛸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🙃)中(🔓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😏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⏬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👏)为不同的产(😸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🥙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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