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🔻)7月1日,国家(🦁)医(🎡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🍶)发展(🕰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🐨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🐮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😷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🚔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🥐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👽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🚹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💭)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🕹)创新药研发(🙃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🥢)理的创新药,企(🔡)业可(⛱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♓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😌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🔹)品目(🌊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💢)专(🕛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🍉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⏯)病(🕰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🚯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♊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😓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🔚)副主任王国栋(📚)1日在政(🌹)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📴)强调,首要任务(🌎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🆑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🌧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😳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🚃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🏑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💾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💌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🙁)目录(🎎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🐸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📑)司司长黄心(🥒)宇(🚗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🕞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🍡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🦆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🚥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🗞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⛺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👅)录、商(🤳)保创(🥉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🥥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🤝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🖇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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