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🐧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🖲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🏪)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😿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📧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🛣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🌥)、布局研发(♑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🕟)康保险扩大创新(🏐)药投资规(🛡)模(🕕)。鼓励(🔢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🚘)心资本。 (🌑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📮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📪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🚻)与(🔦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⏭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🌤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♟)筹推动创新(♊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🍷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🈶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🐅),推动药物研(🕙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💮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🧥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🌪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🎈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🤣)励医(🏉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📩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🕢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🧞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🕓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🥣)”的基础上(🆕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🥥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✡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📴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🥫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🍸)步表示,“国家(🌽)医保(⏹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🚳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🗓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🎣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🔛)录中的药品(🐚)是推(♟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🚎)定位可能不一样(🛌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🌈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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