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📑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😘)难”“支(🈯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🤠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🚴)施》首条便提(🚦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🍋)件提到(🎧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🎞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🐭)效(🌇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🌛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🧀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🌱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🔼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💲)展交流。 (🌙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🈲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🅰)大慢性(🌬)病、儿童用(😴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⛸)保中心(🐯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🌓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😒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🕢)保定点医疗机(🛥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🔯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🍲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⛸)时(🌆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🚩)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🐘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🌤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🚞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💢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📹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🐣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💓)的创新药(👉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⛰)第一(🚎)步(🎉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🐹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🌍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📈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🎻)本一致(🌚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❌)创新药目录(🖋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💰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🍎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🌀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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