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🗣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🎼),对于业(👎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🎃)给(🎺)出解(🕡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🙉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⬆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👦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🤕)效率。 在资(🈚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❤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💩)励商业健康(👎)保险公司(🔲)通过(✅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⏺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🥪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🌷),文件提出,上(✊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⛲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🏹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🎧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⭕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⏰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🛏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🚗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🈲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😒)医保中(🕌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🏀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🤳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🕒)据需要及时调(🐵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🥗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🔴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⏹)谈判药品和商(🐂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🌶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🍚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👱)公共卫生事件等(🌌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🖱)关部门(🌇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🏝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👅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😑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✉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💞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🚄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🛺)超出基本医保(🚸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🚞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👕)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📌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🔳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🐟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🅿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📘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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