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⏪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🕡)健(👬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🕵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⏯)院(🎟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🤗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🚲)平台,做(🍙)好疾(🏴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🏑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📌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🎛)、布局研发管(🥫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🔘)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🔸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♋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🔴)给(⏲)予(👵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🈵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😇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⏭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🦕)技重大专项(📘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📌)。国家医保(🚅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✴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🛠)任(📇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🚶)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😨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🎊)响创新(🈚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😞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🐰)研(🎤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🍇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💌),国家医保局(👴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⛲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💮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🛥)目(🗣)录、商保创(🕦)新药目(🌕)录或同(🈵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👡)中新健康记者还(🌼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🕝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🧔)可能不(🎑)一(💌)样(🏍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⛰)里,所以(🔯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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