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🕡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😫)创新(🔩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🕜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⏲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✍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☔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⚪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🛺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🚋)发方向、(🍩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🐡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🤸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👴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🐿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🥝)药(🤭)品(🍅)监管(🔃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🌂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🎬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📎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🔢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🚯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🌧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🏙)重(🧑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🎼)节。国家(🔠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🥚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✅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🐪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🙉)内药(🆑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♑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🚿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🛄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🐣)药品目录”(以(⛹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🚥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🙉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🙋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🚢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🏭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♏)录(🦑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🥄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🦂)力的高(🔈)价值创新药(🔊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🌀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📸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🌸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🐘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🚓)品是推荐(🔗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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