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⛷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🌯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🚲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🏕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🚮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🌡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🈵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🥂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😎)理确(🉑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🦈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🔑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😰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😝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♓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🤬)重大专项,聚(🍅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🚁)领域,推(🍡)动药物研(🌨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🈳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🌇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💧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✒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✈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👽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🕣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🌑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🖥)医疗机构(➗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🥂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🏕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🗿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👁)能有(📶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🚸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🔉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🏹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😜)可行(👵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🉐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🏼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⛺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😨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🏍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🎬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👱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👄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🔳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🆒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🚜)与医保(🎽)目录(🙆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👸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🐊)报纳入医保药品(🧡)目录、商(🚅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🦊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🎋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🗡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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