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🐼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🏦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🌱)“支持(👈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🎤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📴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🏨)等数据归集和(👅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🏹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🍬)创(🐅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🍺)投资基金等多种(🐸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🦗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💺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🛡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🏰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👄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🍞)流。 在统筹推(☕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💉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🎻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🎏)儿童用药(🧕)、罕见病等(🥝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🤛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💌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🐭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🕜)目(🧕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🐋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🏊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⛷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🔡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🚗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🍧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🛳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🆑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🆕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🏛)医保承(🏺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🍹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🎡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⏰)目录、商保(🈂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🔥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✈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👾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🐫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🥃)场行为,市场(🎸)的边界在(🔂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🌥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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