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🍛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🦇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👌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🗳)据用于创新(🍘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💈)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🏖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👲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🥢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🎠)部门受理的创(👻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🍆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💖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🚘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🚰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🌎)支(🐥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🕳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💑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🦕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🕓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🌈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📶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⚪)占(🐖)比等为由(🐂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🕊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🔒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😃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🎮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🍂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🅾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🔸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🗿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🆓)超出(🐻)基本医(🧜)保保(🕳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🌰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📬)保障体系的(👟)第(🧖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📧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🗞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🐿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🚠)致,企业可以(🛵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📁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🙈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🐅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🎟)品(😏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🧟)格(👋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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