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👮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🦋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🤕)企发(🍦)展困(🌑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🎐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🙅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🖖)归集和分析(🐙),开发适(🆕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🕕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🌠)局研(🔉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🌚)资规模。鼓励商(🥣)业健康(🎧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🐒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🏓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🎮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😨)点对(🕤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💫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🐍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😿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🎑)地实施并(🥤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🎴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😏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🙄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🔫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📓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🍀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🌃)中的一大亮点(😒)是提出设(⛩)立(😟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😚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🗄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🌵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🦎)药保障体(🐵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🕠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🐉)边界,为超(✌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📛)进一步表示(🔢),“国家医保(🔰)局计划实现商保(🦕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🏧)业可以自主申报(🕡)纳入(🐲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🔐)现场获悉,商(🥡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🖖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🔗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🆙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🔘)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🔸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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