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📮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🤲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♉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🐥)《若(💔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🔙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🚾)国统一(🍝)的医保信息(🛫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🤭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💼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📂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🔇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😱),文(🎦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🎉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🥍)门与企(🎼)业可(🚊)围绕药品目(🤩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🐟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🙂)发方面,文件专(🈺)门提(🥟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🤜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🏳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🛢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🛎)前,即使(〽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🔖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🍰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🏫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🚼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🥐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💸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🐴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📻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🐚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🚚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🚽)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🍏)纳入创新(😳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🛬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😼)家医保(🈳)局医(💽)药(🆔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🦅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🤲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🆙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🌂)本医保承受力(🚃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🐁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👞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🔺)获悉(📳),商(🧛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🍏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😪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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