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🎰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🧀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🏫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🏄)布。中新健(⏯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🌒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🖖)据(🏒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👅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🚹)台,做(🎍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➗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🌝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🤡)布局(😍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🖍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🐺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🤳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👺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📦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📥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🏹)科技(🍮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👴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🎰)动的(🆙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🖥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🥤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🤭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🥢)品目录更新(😸)公(🚍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🗿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🚼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🐌)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🌽)药占比等(📺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🦓)创新药(🌅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💪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🌋)目录”(以下(🎍)称商保创新药目(🥒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🧞)价值大(🦌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⬆)会现场,国(🔭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🚅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🐽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🧘)步(📋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👠)心宇进一(🥘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🔠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⏫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😮)新药目(🥪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🍓)相关负责人表示(🥏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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