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🦓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🍿)健康(㊙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🔭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🕚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🎬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📱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🤲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⛩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🍮)据(🐤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🏗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🏚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🍤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❎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🈁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🦉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🔩)指导(🏚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🎦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🌧)展交(〰)流。 (🍛) 在统(🏉)筹(🥒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🏆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🐈)技重大专项,聚(🌺)焦重大(😿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⏪)发(🌕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🚃)并(🔜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🚕)持(🤦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💰)任王国栋1日(🤑)在政策(🌿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🍥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🥚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⬛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😒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🍻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🤽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🥖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🚚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👸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😷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🥒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😇)保(⛹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🍮)基本(🍘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➖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🏍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🍏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🕉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🌨)责人表(🧢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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