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👝)新健康注意到(🧞),对于业界(💕)关心的(❎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🔶)解决措施(🐃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💸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🐨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🌷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❇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🚬)品,支持医药(🏘)企业(😊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🈺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🚿),提升创新效(🚽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🐍)保险扩大(💡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🛋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🚪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🏔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🕷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🐜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📥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🍹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😙)童用药、(⏬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✂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🥂)卡(🌒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🍓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🔛)布后3个月(💔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🖇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🎨)保目(👆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🔵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🌊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🏔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🌬)的创新药纳(😿)入医保(😜)目录(💼)。应对重(🐖)大公共卫生(💠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🖖)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🍜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🛹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✏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📒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🏮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🌮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🌒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🗂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🌛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✨)获(🚒)悉,商(🍧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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